許多剛創業的年輕老闆、微型企業或工作室負責人常有這類迷思:「我們小本經營,員工人數未滿 5 人不用投保勞保吧?」、「工讀生還在試用期,可以先不用保嗎?」
基於社會福利國原則,政府藉由保險制度,將個人面對意外、傷殘、失業等不可預期風險,轉化為共同分攤。在勞資關係下,雇主的投保義務是維護職場安全的核心。
究竟「未滿 5 人不用保勞保」這句話是真的嗎?如果不用保勞保,那健保和勞退呢?本文直接幫各位負責人破解最常見的法律誤區!
一、 破解迷思:員工未滿 5 人,到底要投保什麼?
答案是:即使公司只有 1 個員工,除了「普通事故勞保」非強制外,其餘「就保、職災、健保、勞退」通通都要保!
只要公司員工達到 5 人(含 5 人以上),不論是短期工讀生、正職員工,還是還在試用期,雇主都必須在員工到職當日投保以下五大項目:
- 勞工保險(勞保):包含生育、傷病、失能、老年、死亡等普通事故給付。
- 就業保險(就保):保障失業勞工,提供失業給付、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。
-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(災保):涵蓋工作期間的醫療、傷病、失能及死亡給付。
- 全民健康保險(健保):疾病、傷害及生育的醫療服務。
- 勞工退休金(勞退):雇主須額外提繳至少 6% 的勞工工資至勞保局個人專戶,不能從薪水裡扣。
二、 一圖看懂:員工人數 vs. 負責人與員工投保原則
為了方便各位雇主對照,以下整理不同員工人數規模下,員工與負責人各自的投保規則:
| 員工人數(規模) | 員工投保原則 | 負責人(雇主)投保原則 |
| 0 人 (只有負責人 1 人) | 無法成立投保單位。 | 無法成立投保單位,負責人可自行至職業工會加保。 |
| 未滿 5 人 ( 1 至 4 人 ) | 非強制成立勞保單位。 但**「就保、災保、健保、勞退」仍為強制投保**,雇主可自願成立勞保單位。 | 若公司未成立勞保單位,負責人不強制加保,可投保至職業工會或其他受僱公司。 |
| 5 人以上 ( 包含 5 人 ) | 雇主必須成立投保單位,為員工完整加保「勞、就、災、健、勞退」。 | 雇主可選擇投保至職業工會或其他受僱公司,或在自家公司加保(投保薪水不得低於員工最高薪資級距)。 |
⚠️ 特別注意(災保不限人數):不論員工人數多寡,只要有僱用員工(即使只有 1 人),雇主就強制必須為員工投保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(災保)」。
三、 兼職人員、工讀生有其他工作,健保該怎麼保?
如果員工在您的公司是兼職身分(Part-time),且他同時在其他大公司有專職工作,投保原則如下:
- 健保原則:健保採取「一處投保」制度,通常以專職工作(主業)為主,兼職工作不需要重複投保健保。不過,如果員工主動提出想將健保轉入您的企業,公司在符合法規前提下,不得單方拒絕。
- 勞保/勞退原則:只要符合前述人數要件,即便員工有其他工作,您的公司依然要幫他提繳 6% 勞退,並在到職日辦理勞保/就保/災保加保,這部分的保障是不會衝突的。
四、 結論:切勿因小失大,依法投保才是企業長久之計
許多初創企業為了節省初期保費,選擇漏保或等員工過了試用期才加保,這在勞動檢查中是極高風險的違法行為。
如果雇主未依法在到職當日投保,一旦遭到稽查或被勞工檢舉,主管機關不僅會依法處以數倍罰鍰,若期間員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,雇主還必須全額補償員工的損失。與其面臨鉅額罰鍰與勞資糾紛,在創業初期就建立健全、合規的薪酬投保制度,才是落實完整職場安全、讓企業穩健發展的唯一正道。
⚖️ 新創公司成立,不確定勞健保與勞退如何規劃嗎?
台灣的勞動法規對於「兼職、正職、試用期」的投保規範相當細緻,微型企業稍有不慎就可能踩到罰鍰紅線。與其每天提心吊膽擔心勞檢,不如在制度建立初期就做好萬全規劃。
[緊急辯護] 擁有專業的勞資關係律師團隊,長期協助新創公司、微型企業與連鎖餐飲建立「合法、避險」的勞健保投保架構,當您創業路上最堅實的法律後盾。
👉 [點此立即預約專業台大常子薇律師,為您的企業量身打造勞資健檢]
📞 諮詢專線:02-66040-110
